内容简介:昨天,在花园村第二小学,同学们在家长陪同下核对刚刚领到的教材。记者 饶强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完成。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市教委日前发布“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确保认定公正,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市教委表示,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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