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央广网北京10月8日消息 日前,教育部发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此《办法》。 据悉,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责令停止招收学员; (四)责令停止举办; (五)吊销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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