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放暑假期间,一些家长基于种种原因,往往会将孩子交付暑期托管班。那么,孩子在暑期托管中遭遇伤害应当由谁担责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伤害,机构必须担责 6岁的小茜在暑期托管班课间休息时与同学玩耍,因不明原因突然倒地受伤。面对索要赔偿,无法证明自身没有过错的暑期托管班,可否以致伤原因不明为由拒绝担责? 说法 托管班必须担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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