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日前,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等六部门发布致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提醒全省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必须具备办学资质,要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机构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 不得以正在申请办证为由招揽学员 告知书中再次明确,开展培训必须具备办学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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