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根据《民法典》规定,幼儿在园发生意外责任划分为:幼儿园看管不利,由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其他孩子的错误导致,幼儿园和孩子的父母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小孩摔伤纯属意外,依公平责任原则处理。教育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幼儿园的运营,包括安全方面的工作,幼儿在园发生意外由教育局管。 根据规定,如果幼儿园在看管和管理方面存在疏忽或不当之处,导致幼儿发生意外事故,那么幼儿园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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