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省教育厅近日公布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据悉,实施方案明确,已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五年及以上的高校,可申请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各高校可依托现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申请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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