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启动暨业务培训会日前在西安召开。会上,各普通高等学校、各市(区)和各县(区)贷款业务管理人员接受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贷款系统操作培训。

据了解,自200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以来,陕西已面向省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共计134亿元,帮助198万人次大学生解决了上学难问题。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 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 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 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贷款时间:每年7—9月份

还款方式:

1、正常还款:自毕业当年起,每年还一次。11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计划(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

2、提前还款: 需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每月15日(含)之前申请本月的提前还款,15日之后只能申请下个月的提前还款;通过支付宝、云闪付或助学贷款专用POS机进行还款;次月1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看还款结果。

贷款额度、贷款用途:

全日制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1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利息及期限:

1.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5年还本款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6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3.账户及密码,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会创建一个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和一个支付宝系统的登录账户及密码,借款学生应经常登录系统对变更信息进行修改或完善,毕业后的毕业信息确认及还款都要登录该系统完成,借款学生应妥善保管两个账户及密码,以免丢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工作流程:

 1、各高中学校做好毕业生的生源地贷款的预申请工作;

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前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3、贷款资料审查及合同签订。

4、合同回执确认。

5、贷款审批。

6、贷款发放及资金划付。


责任编辑:窦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