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网讯(记者 孙倩)11月26日上午,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静芝作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7月至10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分赴西安、咸阳、延安、安康实地检查8所高校,听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发放调查问卷。同时委托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辖区内《高等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了执法检查报告。

据了解,本次检查范围涵盖了公办和民办高校,部省属和地方高校,力求全面掌握不同类型高校的具体情况。报告表明,我省现有高等院校108所,其中部属高校6所、省属公办高校58所、民办高校30所(含独立学院12所)、成人高校14所,另有军事院校6所,全省高等教育在学人数168万人。

报告指出,我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尤其是在高职教育中,扎实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实施赛教结合,开展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2019年国赛获奖108项,承办数量和获奖成绩均取得历史性突;检查发现,我省高等学校布局结构持续优化,每市至少有本科、高职院校各1所,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人才支撑;检查发现,我省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有所提高,全省现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7822人,具有博士学位17321人。其中“两院院士”44名、“千人计划”223人、“万人计划”146人、“长江学者”127人、“优青”33人、“杰青”74人,“三秦学者”创新团队61个。

检查还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在高等教育的投入和条件保障上,我省财政投入缺乏长期有效的增长机制,财政投入不足问题比较突出,重点高校与普通院校获取经费差异较大,经费来源单一,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机制还有待探索。

依照《高教法》第25条、第31条规定的高等学校具有科学研究的功能。检查发现,我省高等教育科研评价体系还不尽合理,产学研结合还不够紧密。需进一步完善高校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机制。同时,存在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未能充分发挥,对奖励措施和收益分配等存在顾虑,奖励手续繁琐冗长等问题。

此外,执法检查组在对我省10所高校的教师、学生及行政管理人员发放问卷调查后,发现我省还存在高等教育法知晓率低、执行力不足,学生科研能力培养弱,教学硬件设备落后,科研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科研转化引导不足,人才引进吸引力不强,对非省会城市大学支持不够等问题。

为此,报告建议应积极争取国家对西部高等教育建设在项目、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推进落实高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措施,强化政策协调性,进一步形成合力。建议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升办学条件、办学理念、办学水平,积极对接国家“双一流”高校建设,保障我省高校整体实力提升。建议进一步明确大学依法办学、自主办学地位,让高校对学科专业调整、编制职位、选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等有更多的自主权。建议大学要加强高校管理人员、骨干教师培训,合理配置优质教育资源,做到“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建议健全思政课辅导员队伍,落实辅导员编制和待遇问题。同时,建议提请全国人大修订完善高等教育法,对现有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梳理,在国家层面对表述模糊、不够清晰的规定进行完善,增强《高等教育法》的操作性。

责任编辑:万自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