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根据陕西省发改委新修订印发的《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切实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等费用。 据了解,全省幼儿园收费实行属地分类管理,代收费不得加收任何服务费用,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保教费以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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