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增强学生法治观念与自我保护意识,10月23日,石家庄市第八十一中学邀请法治副校长、长安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赵美灵法官,为师生带来了一场主题鲜明、内容实用的“防治校园欺凌”法治讲座。
讲座中,赵美灵法官指出,校园欺凌绝非“打架”那么简单,其形式多样,隐蔽性强。结合自身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丰富经验,她为同学们系统剖析了校园欺凌的四种常见形式:肢体欺凌、言语欺凌、关系欺凌和网络欺凌。

“同学们,请不要以为这些行为只是‘玩笑’或‘小事’!”赵法官语气转而严肃,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条款强调,实施或参与校园欺凌行为,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甚至会在人生履历中留下不光彩的案底。权威解读,打破了部分同学心中的认知误区。
针对同学们最关心的“如何自我保护”问题,赵法官给出了一套清晰实用的“三步自护指南”:一避、二报、三留证。一避:遇事冷静,不逞强。遇到欺凌首先要做的是远离危险。二报:主动报告,不沉默。 不要害怕“告状”,务必第一时间告诉老师或家长。三留证:固定证据,善维权。

赵法官还特别呼吁同学们“拒绝沉默,争做正义的守护者”。当他人遭遇欺凌时,每个人都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向老师报告或给予受害者支持等方式,共同营造对校园欺凌“零容忍”的集体氛围——唯有大家共同抵制,才能彻底铲除欺凌滋生的土壤。
在随后的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举手,提出了许多生活中真实遇到的困惑:“同学间偶尔拌嘴算欺凌吗?”“被人在背后造谣该怎么办?”……面对这些“接地气”的提问,赵法官运用“情景模拟”的方式,耐心细致地一一解答,许多同学表示受益匪浅,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硬核”知识。
此次法治讲座,是该校扎实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迈出的坚实一步。它不仅提升了学生们应对欺凌的能力,更在他们心中深植了法治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