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人工智能在基础教育领域的应用及治理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伦理引导。必须妥善把握人工智能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发展的方向和尺度,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一方面,加快专项立法进程,在现有《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专门针对人工智能在基础教育应用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学校、平台企业、社会组织等不同责任主体在人工智能赋能基础教育中的权责,规范人工智能产品设计、开发、应用以及管理维护与技术更新的全流程各环节,为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内容审核等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确保人工智能助力教育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组织专家力量研究制定人工智能在基础教育应用的伦理指南,从教师、学生、学校、家庭等多维度明确行为规范,建立人工智能教育实施与效果评价体系,引导人工智能技术在符合教育规律和伦理道德的前提下合理应用,保障教育公平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