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力是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作用表明了力的产生需要多个主体,而这些主体引申到教育学领域中主要表现为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当我们讨论某一个具体的力时,自然就有了施力方和受力方的角色之分。在教育活动中,从教育之力发出的本意而言,教育者是施力方,受教育者是受力方,也可称之为教育主体和教育客体。尽管当前对这种主客二分观点的反思批判较多,认为学生也是教育的主体,提倡“以学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但在教学实践过程中,教育者无疑处于主导地位。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教育过程归根到底是教师把教育力作用于学生身上。也即是说,在思政引领力发挥的过程中,教育者处于引领地位,确保教育的前进方向。其次,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点三要素表明力的作用发挥需要一些条件,教育中的思政引领力同样强调合理内容、正确方向和恰当时机等重要条件。教学中不同内容的功能各有侧重,需要衡量何种情况下采取哪些内容以构成完整的内容体系,进而达到最佳的价值感召力、理论解释力和共识凝聚力。同时,必须想清楚教育的方向和目的等关键要素。更进一步,不同的教育内容以何种形式适用于哪个阶段更有利于受教育者的理解和吸收,这些要点都需要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并经过科学系统的安排,才能将教育的思政引领力充分发挥出来。